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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自治区工商联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言获答复
2026-01-13 08:48:22   来源:华兴时报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支撑,更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自治区工商联提交《关于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提升“造血”功能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从产业培育、要素保障、机制创新等不同维度积极建言献策。近日,《提案》得到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理并答复。

  强化模式创新 发展路径不断拓宽

  经调研发现,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单一、项目收益率低。有实力、有特色的集体经济发展强村占比较少,大部分村集体经济仍存在底子薄、壮大难、分红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经营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集体资产的出租承包金、劳务收入等,持续增长性不强,村镇集体特色产业不明显,产业以初级农产品为主,没有充分发挥出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的潜力和效益。

  自治区工商联建议,建立内部融合发展机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出资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农资、技术、信息、金融、流通等生产生活服务。建立内外合作发展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以经营性财产入股、租赁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明确产权关系、收益分配机制和资产处置方式,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投资优势互补、联动共赢。建立横向资源配置机制,对具有地域相邻、资源互补、产业相似等条件的村,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跨地域联动发展,实现村集体间共同运营产业、共享发展红利。

  答复介绍,各地紧紧围绕自治区特色产业,找准定位、选准产业、抓准项目,多路径、多渠道、多元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据统计,全区发展资源利用型、产业带动型、股份合作型、经营服务型、地域特色型集体经济的村占比分别达到8.3%、36.1%、37.8%、16.5%、1.3%,股份合作型和产业带动型是目前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类型。

  同时,坚持抓项目促发展,把实施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中央和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4.64亿元,扶持2164个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覆盖率达97%。截至目前,西夏区、大武口区、盐池县等11个县(区)到村项目覆盖率达100%,预计到2026年,我区2238个村(含涉农社区)将实现项目全覆盖。

  深耕人才培育 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导致农村“三留守”现象十分突出,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力度不够,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直接制约着乡村振兴的发展进程。自治区工商联建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需要懂经营、会管理,有较强的公德心,愿意为村民服务,能得到村民信任的人才。鼓励乡贤群体回嵌村庄,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情怀、有效益的资本、智力和网络支撑。在政策上创造为本村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及回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返乡发展集体经济的好环境,在申请加入党团组织、参与村务管理等方面提供通道。积极探索外来人才加入机制,通过参与集体收益分红、享有集体成员权利等方式,吸引外来人才安下心来长期融入本地集体经济的发展。

  答复介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围绕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共举办7期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示范带动各地举办村“两委”班子培训48期,对全区2209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全覆盖培训,培训村“两委”其他成员10843人次,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能力。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5年来累计举办培训班37场次,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基层干部8000人次,收集整理区内外典型案例111个,印发资料汇编3万余册。各市、县(区)聚焦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强化实践操作、靶向发力,通过“线上+线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00余场次、20万人次,为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记者 韩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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